原刊大公報 2007年8月26日 
香港博物館委員會早前發表有關建議改革公共博物館及電影資料館管理模式的報告,在一些關鍵原則上偏離了康文署2002年委託數家顧問公司進行調研後提交的顧問報告,甚至背道而行;在制定博物館條例和博物館改革方向等問題上態度曖昧,令人費解,箇中是否有「暗渡陳倉」之虞?
本報記者 鄧彥兒
香港博物館委員會早前發表報告建議改革公共博物館及電影資料館的管理模式,有關建議理應參考康文署2002年委託進行的一份顧問報告內容而定,但結果卻在一些關鍵原則上偏離了顧問報告的方向。翻查當年紀錄,顧問認為香港博物館最根本管理問題是欠缺法律地位,制定博物館條例將是首要工作,今次的委員會報告卻在立法方面含糊其辭;顧問建議電影資料館管理架構應維持現狀,博物館委員會卻反其道而行,將之撥進改革之列。
這種用重金聘請顧問公司作研究報告,事後又不採納其專業意見的做法,實在令人費解。
顧問報告 不屑一顧?
康文署曾於2002年6 月委託洛德博物館與文化規劃管理公司及德勤管理建策有限公司,就香港公共博物館及香港電影資料館的管理模式進行研究,顧問們經研究多個國家的博物館及電影資料館的不同管理模式,於2003年發表報告,建議將公共博物館歸由政府委任的博物館委員會管,同時「認真地考慮制定一套博物館條例」,並強調新的博物館結構會在「博物館條例構築的環境中形成」。顧問並不建議將香港電影資料館納入改革中,認為該館目前的管理模式毋須改變,因為政府可保障資料館受託保管的電影資料的版權,各有關方面對資料館隸屬政府的現況亦感到滿意。當年的顧問報告內容,與公共博物館及電影資料館員工的立場比較一致,前者一直爭取香港有明確的《博物館法》,後者則堅持資料館與博物館是兩回事,不能以「同一把尺」量度。然而,最近公布的博物館委員會報告 (以下簡稱「報告」) 在這兩方面卻出現了倒退,對電影資料館的未來方向亦幾乎沒有着墨,但卻完全沒有解釋為何顧問報告的兩項主要建議變得不值一顧,如果顧問報告的建議不可行,當初聘請顧問公司研究的決定又是否一個錯誤?
態度曖昧 暗渡陳倉?
「報告」在處理立法的問題上是低調的,雖然曾多次在不明顯的地方提到要為新管理架構制訂「有關法例」,但始終迴避正面提及「博物館條例」或「博物館法」等字眼。事實上,去年發表的《審計署署長第四十六號報告書》亦曾批評香港沒有明確的博物館法例,並建議民政事務局及康文署與博物館委員會考慮立法規管博物館。究竟博物館委員會有何隱憂?為何不能明確承認香港將會朝着訂定《博物館條例》的方向而行?還是當中會涉及某些「暗渡陳倉」的打算?
「報告」在博物館的改革方向上是模稜兩可的。早前傳媒報道焦點大多集中在「博物館公司化」之上,但整份「報告」只簡單一句提及「委員會認為將公共博物館公司化,由按法規成立的單一管理局管理是值得推薦的做法」,其餘大部分篇幅都在不斷闡述如何成立專責的法定博物館管理委員會接管公共博物館。有員工透露,當局約見他們時也沒有特別多談「公司化」的事,那麼,「公司化」之說究竟何來?
認受存疑 胎死腹中?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一份有不少細節仍待釐清的「報告」已定出建議希望有關的法定管理組織在三年內成立,卻沒有說明三年內會發生什麼事及如何落實報告建議。巧合地,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之下亦有一個博物館小組,為「西九」內擬建的新博物館「M+」提出建議。博物館委員會似乎對「M+」非常感興趣,在「報告」中反覆建議政府研究公共博物館與「M+」如何配合的問題,令人懷疑焦點何在。
如果「報告」仍然繼續含糊,無法變成一份為各方面接受的可行計劃,它最終能否落實令人置疑;公共博物館改革與「西九」的全新博物館「M+」兩者之間,哪個計劃會胎死腹中,哪個計劃會成為「勞斯萊斯」,也是令人關注的問題。
康文署:報告只提方向性建議
記者曾向康文署查詢,為何博物館委員會報告沒有參照2002年顧問報告有關訂定明確《博物館條例》及維持電影資料館運作模式不變的建議。康文署發言人書面回覆表示,委員會認為將電影資料館納入博物館檢討內對資料館未來發展有正面影響;而「報告」內有關管理架構的段落中,已提及相關的博物館法例,包括為成立單一管理委員會及多個小組委員會訂定條文,及為新管理架構制訂新法例。
康文署發言人指出,博物館委員會報告的建議基於電影資料館現時所提供服務的優勢、社會需要及公眾期望;但強調「報告只提出方向性的建議,就如何具體落實各項細則,當局仍需進一步研究,政府原則上認為有關成立法定博物館管理委員會接手營運公共博物館及電影資料館的建議是可行的。署方認為,電影資料館在運作上與一般博物館有相同的地方,亦認同兩者在功能及運作上有不同之處,資料館以搜集全面性的香港電影資料為主要考慮。
發言人說,「報告」只提及管理模式和架構的改變,目的是提高電影資料館的營運效率和服務水平。
委員會建議成立的是一個法定機構,透過立法保證機構的法律認受性、公信力和營運穩定性。
館長協會:報告毋助提高水準
香港博物館館長協會主席陳己雄表示,要令香港博物館長遠健康發展,始終需要有明確的《博物館法》;但博物館委員會報告的建議,卻更類似機管局或藝發局等法定機構法例,不足以協助提高整體博物館水準。此外,現行的公營博物館運作模式亦非完全不能再有改善空間,以致必須立即改轅易轍,另定新模式取而代之。
立法應立博物館法
陳己雄指出,博物館委員會的報告有很多細節尚未釐清。建議中的所謂「立法」,並不是能規範全港所有公、私營博物館的《博物館法》,反而更像是為新成立的法定機構訂立法例規管。《博物館法》應界定博物館定義及對員工、組織、藏品入庫、管理以至開放時間等定出要求。香港的博物館過往曾出現許多「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有自稱「石刻博物館」的向遊客出售贋品、「筆博物館」是賣筆的、「枕具博物館」則賣床褥,令博物館整體形象低落。有心經營博物館的人往往註冊無門,赤柱海事博物館只有申請「娛樂牌」,處境尷尬。此外,香港的私營博物館發展欠佳,某程度也是因為缺乏真正的《博物館法》。界定博物館等於一種認證,令人有信心捐贈收藏,也方便博物館向外國相關基金申請撥款,提高水準。
對於博物館委員會報告指博物館屬康文署轄下,需遵守政府規例和程序,不利營運需要。陳己雄表示,政府很多繁瑣程序都是人為的,可以用自我完善的方式解決,並非一定要進行「革命」,雖然成立管理局並非不可行,但在現存架構下改善制度是對員工造成最小震盪的做法。
二元對立嘩眾取寵
協會副主席鄧民亮則擔心所謂「民間參與」是以民間思維或民間人士作為主導。他認為社會經常喜歡將民間與官方放在一個二元對立的位置上,這是嘩眾取寵的手法。其實民間機構也可以與政府合作得很好,所以應爭取的是政府向民間投放更多資源,創造更多有利民間開發的條件,而非一定要「另起爐灶」,將康文署屬下的博物館拉出來。他指出,任何一個有系統的機構,都一樣要跟從各種「條條框框」及牽涉大量的行政工作,不了解博物館行業的人的意見可能會「幫倒忙」,即使是政府官員也會有同樣問題,所以主事單位應廣為吸納前線員工意見及專業聲音。
協會秘書謝建輝亦表示,他早前到歐洲考察過一些公、私營博物館的運作,發覺只要涉及政府資源支持,即使不隸屬政府,職員也非公務員,亦難逃同樣的問責及行政程序,證明並不一定改變架構就能解決問題。
對於「報告」強調要研究公共博物館與「西九」內的新博物館「M+」的整合,陳己雄說,現時仍無法得知報告是否有為「M+」鋪路,但肯定博物館委員會當時腦裡一定有「M+」與「西九」。事實上,香港博物館館長協會早前已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指「西九」博物館計劃內有很多題材都與現存博物館的範疇重疊,而對很多值得做的題材卻置諸不理。他認為,如果只是把現有博物館的東西搬過去並加以重覆,則「M+」即使弄得多麽美輪美奐也屬失敗。
博物館資料館功能相異
香港電影資料館關注小組對博物館委員會報告沒有意識到資料館與博物館的分別感到失望。關注小組成員之一的電影資料館一級助理館長 (修復) 謝建輝表示,「報告」沒有清楚說明將來電影資料館的架構轉變及員工聘用條件令員工對前途存有憂慮。他指出,該館員工長期處於同工不同酬的畸型制度下,均擔心在改革來臨之前,館內人才大量流失。
冀整合資料館功能機構
謝建輝說,2003年發表的顧問報告明確指出電影資料館面對的問題是欠缺《電影資料館條例》,電影資料館與博物館在搜集、保存、展示以至基本功能都有很大分別,電影資料館的管理模式毋須更改。當時他們曾與顧問們會晤,得悉對方不但認同電影資料館現有架構,甚至希望將來會有人研究把香港具備資料館功能的機構都整合起來,而非與博物館合而為一;可惜現在的博物館委員會報告無視這個看法,既無獨立處理資料館的問題,亦似乎意識不到資料館與博物館的分別,令員工覺得很失望。他指出,資料館的角色是要保存及搜集關於某個命題的全部資料而不會亦不應作出揀選,博物館則會選擇他們認為最有特色及最重要的東西,兩者單從藏品數目看已經有很大分別;如果將資料館與博物館放在同一個管理系統下,用同樣標準來量度表現,就會出現很多問題,而單靠一條《博物館法》亦不適當,因為電影資料館擁有的藏品本身都涉及商業利益,必須要有法例保障。
關注小組成員黃愛玲補充說,早在報告起草時,員工已經提出兩者性質不同,據悉亦曾有康文署高層官員力爭重新檢討兩者關係,不過後來對方已不在其位,討論亦不了了之。另一名小組成員張適恆則擔心如果用博物館的形式運作電影資料館,就會變成「Management by Objective」,這並非「適當指標衡量成功與否」,而是概念根本錯誤。
須正視資料館人才流失
「報告」沒有觸及同工不同酬問題也對員工造成極大困擾。謝建輝說,電影資料館內只有很少員工係公務員,大部分都是非公務員的合約員工及外判員工,大家的工作完全一樣,待遇卻相差甚遠,希望能改善這種不公平現象,雖幾經爭取,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如果情況再得不到紓緩,電影資料館人手流失將會越來越嚴重,也許不到五年便會掏空所有人才。
資料館員工、負責電影搜集的何美寶表示,外界願意捐贈電影資料的其中一個原因是有信心資料館可以將捐贈品保存及令其作用發揮得好,所以員工的操守及在社會上的公信力很重要。她很擔心一旦全盤換班子,將來的同事未必會有那麼好的培訓基礎。隸屬資料系統組的許錦全則認為政府有責任明確計劃中想走的路,例如「公司化」也可算是管理模式的改變,這份「報告」亦無排除實行「公司化」,實際情況如何應清楚交代。
資訊析出混亂人心徬徨
謝建輝透露,康文署官員與他們會面時曾說過不是「公司化」,只是管理模式的改變;亦提過如果按計劃發展下去,是有可能會去到成立管理局的地步;所以員工至今掌握的資訊仍是非常混亂。此外,關注小組曾提出對保存及發揚香港文化的關注,希望電影資料館能繼續發展,令更多人認識香港電影,可惜「報告」沒有在這方面着墨。黃愛玲坦言,員工均覺得「公司化」這三個字頗為恐怖,如果用「公司化」這個詞與電影公司談捐贈的事,對方可能真的會有顧慮。她重申,電影資料館正處於一個相當不健全的制度下,員工都傾向覺得如果要按照「報告」的建議成立博物館管理委員會,則應爭取另外有一個專責電影資料館的「sub-board」,又或者乾脆成立一個與Museum Board 平行的Film Archive 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