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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影資料館致力搜集、整理、修復、保存香港電影文化遺產,並推動香港電影研究。早於1992年開始籌建資料館期間,政府為方便管理,將它撥歸市政局(現為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與其他公營博物館一併管轄,並以同一模式營運至今。事實上,電影資料館(Film Archive)與一般博物館(Museum)的性質及功能大有不同,世界各地早就兩者有清晰的界定。政府剛於2007年6月通過「博物館委員會建議報告」,只著重提及公營博物館的管理模式及發展藍圖,卻對電影資料館今後的去向隻字不提。我們一群關心資料館的人對此深感憂慮,希望透過此平台,讓各界關注資料館以至文化保育的人士多作討論。

如果你關心香港電影資料館及本土電影文化保育的前途,歡迎加入討論,踴躍發表意見。如想發表文章,請電郵至: hongkongfilmarchive@gmail.com 。如果可以的話,我們鼓勵你發表署名文章,以示負責。謝謝!

28.8.07

突然轉向 令人費解 博物館報告另有所圖?

原刊大公報 2007年8月26日

香港博物館委員會早前發表有關建議改革公共博物館及電影資料館管理模式的報告,在一些關鍵原則上偏離了康文署2002年委託數家顧問公司進行調研後提交的顧問報告,甚至背道而行;在制定博物館條例和博物館改革方向等問題上態度曖昧,令人費解,箇中是否有「暗渡陳倉」之虞?

本報記者 鄧彥兒



香港博物館委員會早前發表報告建議改革公共博物館及電影資料館的管理模式,有關建議理應參考康文署2002年委託進行的一份顧問報告內容而定,但結果卻在一些關鍵原則上偏離了顧問報告的方向。翻查當年紀錄,顧問認為香港博物館最根本管理問題是欠缺法律地位,制定博物館條例將是首要工作,今次的委員會報告卻在立法方面含糊其辭;顧問建議電影資料館管理架構應維持現狀,博物館委員會卻反其道而行,將之撥進改革之列。

這種用重金聘請顧問公司作研究報告,事後又不採納其專業意見的做法,實在令人費解。

顧問報告 不屑一顧?

康文署曾於2002年6 月委託洛德博物館與文化規劃管理公司及德勤管理建策有限公司,就香港公共博物館及香港電影資料館的管理模式進行研究,顧問們經研究多個國家的博物館及電影資料館的不同管理模式,於2003年發表報告,建議將公共博物館歸由政府委任的博物館委員會管,同時「認真地考慮制定一套博物館條例」,並強調新的博物館結構會在「博物館條例構築的環境中形成」。顧問並不建議將香港電影資料館納入改革中,認為該館目前的管理模式毋須改變,因為政府可保障資料館受託保管的電影資料的版權,各有關方面對資料館隸屬政府的現況亦感到滿意。當年的顧問報告內容,與公共博物館及電影資料館員工的立場比較一致,前者一直爭取香港有明確的《博物館法》,後者則堅持資料館與博物館是兩回事,不能以「同一把尺」量度。然而,最近公布的博物館委員會報告 (以下簡稱「報告」) 在這兩方面卻出現了倒退,對電影資料館的未來方向亦幾乎沒有着墨,但卻完全沒有解釋為何顧問報告的兩項主要建議變得不值一顧,如果顧問報告的建議不可行,當初聘請顧問公司研究的決定又是否一個錯誤?

態度曖昧 暗渡陳倉?

「報告」在處理立法的問題上是低調的,雖然曾多次在不明顯的地方提到要為新管理架構制訂「有關法例」,但始終迴避正面提及「博物館條例」或「博物館法」等字眼。事實上,去年發表的《審計署署長第四十六號報告書》亦曾批評香港沒有明確的博物館法例,並建議民政事務局及康文署與博物館委員會考慮立法規管博物館。究竟博物館委員會有何隱憂?為何不能明確承認香港將會朝着訂定《博物館條例》的方向而行?還是當中會涉及某些「暗渡陳倉」的打算?

「報告」在博物館的改革方向上是模稜兩可的。早前傳媒報道焦點大多集中在「博物館公司化」之上,但整份「報告」只簡單一句提及「委員會認為將公共博物館公司化,由按法規成立的單一管理局管理是值得推薦的做法」,其餘大部分篇幅都在不斷闡述如何成立專責的法定博物館管理委員會接管公共博物館。有員工透露,當局約見他們時也沒有特別多談「公司化」的事,那麼,「公司化」之說究竟何來?

認受存疑 胎死腹中?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一份有不少細節仍待釐清的「報告」已定出建議希望有關的法定管理組織在三年內成立,卻沒有說明三年內會發生什麼事及如何落實報告建議。巧合地,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之下亦有一個博物館小組,為「西九」內擬建的新博物館「M+」提出建議。博物館委員會似乎對「M+」非常感興趣,在「報告」中反覆建議政府研究公共博物館與「M+」如何配合的問題,令人懷疑焦點何在。

如果「報告」仍然繼續含糊,無法變成一份為各方面接受的可行計劃,它最終能否落實令人置疑;公共博物館改革與「西九」的全新博物館「M+」兩者之間,哪個計劃會胎死腹中,哪個計劃會成為「勞斯萊斯」,也是令人關注的問題。



康文署:報告只提方向性建議

記者曾向康文署查詢,為何博物館委員會報告沒有參照2002年顧問報告有關訂定明確《博物館條例》及維持電影資料館運作模式不變的建議。康文署發言人書面回覆表示,委員會認為將電影資料館納入博物館檢討內對資料館未來發展有正面影響;而「報告」內有關管理架構的段落中,已提及相關的博物館法例,包括為成立單一管理委員會及多個小組委員會訂定條文,及為新管理架構制訂新法例。

康文署發言人指出,博物館委員會報告的建議基於電影資料館現時所提供服務的優勢、社會需要及公眾期望;但強調「報告只提出方向性的建議,就如何具體落實各項細則,當局仍需進一步研究,政府原則上認為有關成立法定博物館管理委員會接手營運公共博物館及電影資料館的建議是可行的。署方認為,電影資料館在運作上與一般博物館有相同的地方,亦認同兩者在功能及運作上有不同之處,資料館以搜集全面性的香港電影資料為主要考慮。

發言人說,「報告」只提及管理模式和架構的改變,目的是提高電影資料館的營運效率和服務水平。

委員會建議成立的是一個法定機構,透過立法保證機構的法律認受性、公信力和營運穩定性。



館長協會:報告毋助提高水準

香港博物館館長協會主席陳己雄表示,要令香港博物館長遠健康發展,始終需要有明確的《博物館法》;但博物館委員會報告的建議,卻更類似機管局或藝發局等法定機構法例,不足以協助提高整體博物館水準。此外,現行的公營博物館運作模式亦非完全不能再有改善空間,以致必須立即改轅易轍,另定新模式取而代之。

立法應立博物館法

陳己雄指出,博物館委員會的報告有很多細節尚未釐清。建議中的所謂「立法」,並不是能規範全港所有公、私營博物館的《博物館法》,反而更像是為新成立的法定機構訂立法例規管。《博物館法》應界定博物館定義及對員工、組織、藏品入庫、管理以至開放時間等定出要求。香港的博物館過往曾出現許多「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有自稱「石刻博物館」的向遊客出售贋品、「筆博物館」是賣筆的、「枕具博物館」則賣床褥,令博物館整體形象低落。有心經營博物館的人往往註冊無門,赤柱海事博物館只有申請「娛樂牌」,處境尷尬。此外,香港的私營博物館發展欠佳,某程度也是因為缺乏真正的《博物館法》。界定博物館等於一種認證,令人有信心捐贈收藏,也方便博物館向外國相關基金申請撥款,提高水準。

對於博物館委員會報告指博物館屬康文署轄下,需遵守政府規例和程序,不利營運需要。陳己雄表示,政府很多繁瑣程序都是人為的,可以用自我完善的方式解決,並非一定要進行「革命」,雖然成立管理局並非不可行,但在現存架構下改善制度是對員工造成最小震盪的做法。

二元對立嘩眾取寵

協會副主席鄧民亮則擔心所謂「民間參與」是以民間思維或民間人士作為主導。他認為社會經常喜歡將民間與官方放在一個二元對立的位置上,這是嘩眾取寵的手法。其實民間機構也可以與政府合作得很好,所以應爭取的是政府向民間投放更多資源,創造更多有利民間開發的條件,而非一定要「另起爐灶」,將康文署屬下的博物館拉出來。他指出,任何一個有系統的機構,都一樣要跟從各種「條條框框」及牽涉大量的行政工作,不了解博物館行業的人的意見可能會「幫倒忙」,即使是政府官員也會有同樣問題,所以主事單位應廣為吸納前線員工意見及專業聲音。

協會秘書謝建輝亦表示,他早前到歐洲考察過一些公、私營博物館的運作,發覺只要涉及政府資源支持,即使不隸屬政府,職員也非公務員,亦難逃同樣的問責及行政程序,證明並不一定改變架構就能解決問題。

對於「報告」強調要研究公共博物館與「西九」內的新博物館「M+」的整合,陳己雄說,現時仍無法得知報告是否有為「M+」鋪路,但肯定博物館委員會當時腦裡一定有「M+」與「西九」。事實上,香港博物館館長協會早前已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指「西九」博物館計劃內有很多題材都與現存博物館的範疇重疊,而對很多值得做的題材卻置諸不理。他認為,如果只是把現有博物館的東西搬過去並加以重覆,則「M+」即使弄得多麽美輪美奐也屬失敗。



博物館資料館功能相異

香港電影資料館關注小組對博物館委員會報告沒有意識到資料館與博物館的分別感到失望。關注小組成員之一的電影資料館一級助理館長 (修復) 謝建輝表示,「報告」沒有清楚說明將來電影資料館的架構轉變及員工聘用條件令員工對前途存有憂慮。他指出,該館員工長期處於同工不同酬的畸型制度下,均擔心在改革來臨之前,館內人才大量流失。

冀整合資料館功能機構

謝建輝說,2003年發表的顧問報告明確指出電影資料館面對的問題是欠缺《電影資料館條例》,電影資料館與博物館在搜集、保存、展示以至基本功能都有很大分別,電影資料館的管理模式毋須更改。當時他們曾與顧問們會晤,得悉對方不但認同電影資料館現有架構,甚至希望將來會有人研究把香港具備資料館功能的機構都整合起來,而非與博物館合而為一;可惜現在的博物館委員會報告無視這個看法,既無獨立處理資料館的問題,亦似乎意識不到資料館與博物館的分別,令員工覺得很失望。他指出,資料館的角色是要保存及搜集關於某個命題的全部資料而不會亦不應作出揀選,博物館則會選擇他們認為最有特色及最重要的東西,兩者單從藏品數目看已經有很大分別;如果將資料館與博物館放在同一個管理系統下,用同樣標準來量度表現,就會出現很多問題,而單靠一條《博物館法》亦不適當,因為電影資料館擁有的藏品本身都涉及商業利益,必須要有法例保障。

關注小組成員黃愛玲補充說,早在報告起草時,員工已經提出兩者性質不同,據悉亦曾有康文署高層官員力爭重新檢討兩者關係,不過後來對方已不在其位,討論亦不了了之。另一名小組成員張適恆則擔心如果用博物館的形式運作電影資料館,就會變成「Management by Objective」,這並非「適當指標衡量成功與否」,而是概念根本錯誤。

須正視資料館人才流失

「報告」沒有觸及同工不同酬問題也對員工造成極大困擾。謝建輝說,電影資料館內只有很少員工係公務員,大部分都是非公務員的合約員工及外判員工,大家的工作完全一樣,待遇卻相差甚遠,希望能改善這種不公平現象,雖幾經爭取,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如果情況再得不到紓緩,電影資料館人手流失將會越來越嚴重,也許不到五年便會掏空所有人才。

資料館員工、負責電影搜集的何美寶表示,外界願意捐贈電影資料的其中一個原因是有信心資料館可以將捐贈品保存及令其作用發揮得好,所以員工的操守及在社會上的公信力很重要。她很擔心一旦全盤換班子,將來的同事未必會有那麼好的培訓基礎。隸屬資料系統組的許錦全則認為政府有責任明確計劃中想走的路,例如「公司化」也可算是管理模式的改變,這份「報告」亦無排除實行「公司化」,實際情況如何應清楚交代。

資訊析出混亂人心徬徨

謝建輝透露,康文署官員與他們會面時曾說過不是「公司化」,只是管理模式的改變;亦提過如果按計劃發展下去,是有可能會去到成立管理局的地步;所以員工至今掌握的資訊仍是非常混亂。此外,關注小組曾提出對保存及發揚香港文化的關注,希望電影資料館能繼續發展,令更多人認識香港電影,可惜「報告」沒有在這方面着墨。黃愛玲坦言,員工均覺得「公司化」這三個字頗為恐怖,如果用「公司化」這個詞與電影公司談捐贈的事,對方可能真的會有顧慮。她重申,電影資料館正處於一個相當不健全的制度下,員工都傾向覺得如果要按照「報告」的建議成立博物館管理委員會,則應爭取另外有一個專責電影資料館的「sub-board」,又或者乾脆成立一個與Museum Board 平行的Film Archive Board。


22.8.07

FAQ3

整理:世怡

香港電影資料館提供的服務能協助甚麼人士?在甚麼範疇發揮作用?

館中資源中心是面對各方需求的前哨站,發揮無遠弗屆的作用。電影研究者、工作者、愛好者固然是中心內的常客,飽覽館藏,欣賞、細味舊電影。工作人員既在櫃枱為各式人士解答疑難,亦為來自海外的電郵查詢抽絲剝繭,追尋所需;中心同時是館中節目、出版等各組的強大後盾,協助各項計劃運用館藏,充實內容。

除了個別電影公司、導演等專題,資料館亦曾透過放映、展覽、研討會、工作坊,先後與嶺南大學聯合策劃《五、六十年代流行文化與香港電影》節目、「小說‧戲劇‧文藝片」工作坊;與浸會大學合作《時與潮──七十年代電影的變異》研究專題;與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及香港建築師學會合作探討探討建築與電影的互動關係等等。電影結合社會、文化、建築、歷史,是可去探討的課題之三四事而已,透過電影可去發掘的題材實在比比皆是。

下文摘自資料館《通訊》第23期(2003年2月)〈電影文化工作者談資料館的工作〉:

傅月美(香港演藝學院戲劇學院講師)

保存和推動,是兩件十分重要和重大的工作。保存是有關歷史,推動是有關未來。保存的工作,對電影史和電影研究都起著很大的作用,能夠知道過去,有所改進而跨往未來,故此電影資料館的工作十分重要。

舒琪(資深影評人)

我覺得目前資料館的工作做得十分優秀和出色。也許目前可以策劃一下怎樣把香港電影的歷史和過去的優秀作品往海外推廣。

鍾寶賢(香港浸會大學歷史系)

電影資料館對香港、華南及海外華人的商業活動和文化網絡的研究也十分重要,希望政府分配文康資源時,可考慮這種種因素,不要埋沒香港的歷史特點。電影工業在幕前幕後的發展和面貌也是十分重要的歷史教材,希望將來能有更多創新的課程,相互配合。

楊凡(電影導演)

作為創作者,若他曾好認真地對待一件創作,那件作品一定是其心血;與其自己不能把這份心血好好保存,何不把它交給一個好的機構替你保管呢?我希望,亦相信資料館會一直好好的做下去,將香港電影人的心血,不論是大家捐出來的,還是資料館收集回來的東西,好好保存下去。

朱順慈(從事寫作、攝製及教學)

香港電影資料館可以考慮舉辦多一些能引發學生對本地電影歷史的興趣的專題展覽,又或者為學生開辦欣賞電影的工作坊。資料館豐富的館藏,跟學校的某些課程有關,資料館或可針對教師多作相關宣傳,讓教育界多些使用這裡的資源。

13.8.07

FAQ 2

整理: 藍天雲

有人認為電影是商品,本身擁有一定的商業價值,片商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必定會好好保存名下的影片,為何還要使用公帑來保存影片?

這個問題不妨分開兩方面來看。

在電影尚未能被複製成其他形式(錄影帶、影碟、數碼檔案等)發行時,電影院是放映電影的唯一途徑。當時除了在本地影院上映外,片商會將影片賣埠,這是一部電影的全部收入。影片在本地和外埠上映完畢,在片商眼中就完成了賺錢的使命。為了節省開支,大量本地與運往外地放映的拷貝,最終成為戲院地窖或倉庫裡的廢物,無人理會。香港電影資料館就曾在海外華埠的電影院裡,尋回大批已被唯忘的香港電影拷貝。

由於當年版權意識薄弱,加上電影發行的途徑有限,因此片商對已上映電影的拷貝、底片、聲帶等物料,不會刻意加以保存,只會任其散失,甚至加以焚燬。香港寸金尺土,拷貝沒有地方貯存,只好出此下策,被燒掉的影片,數量多得無法估計。香港現存的舊電影,只有戰後的影片收藏較多,戰前的影片,很遺憾,大多已遺失或損毀。後人若要進行研究,只能依賴文獻。由於不能看到影片,無法對當年的技術、美學或藝術成就作深入探討。

到了電影可被大量複製的時代,片商開始意識到,影片的商業價值大大增加,版權意識開始出現。但是在商言商,片商最重視的,始終不離發行、版權的買賣,加上複製技術日見精良,很多影片在被製成影碟出售後,原來的拷貝也不再有人過問。所以王慶鏘在《救命》一文中,提到即使是十多二十年前的影片(有些甚至是叫好叫座的佳作),亦難以找到質素良好、可供放映的拷貝。

由於香港跟外國不同,沒有立法,規定片商在每部影片完成後,必須向政府提供一個全新拷貝,以供保存,片商往往在影片一切剩餘價值都消失後,不會將拷貝妥善收藏。日後若想再看以原貌放映(即放映菲林拷貝而非錄影帶或影碟等複製品)的電影,機會可說微乎其微。

即使有片商願意保存自己名下的影片,也只是自願性質,並且只會保存屬於自己的影片。然而香港過去曾出產大量影片,從上世紀初到今天,已有百年歷史,除商業片外,尚有許多紀錄片、新聞片甚至實驗電影,全都是香港電影文化遺產的一部分,要完整地保留下來,讓所有對香電影文化有興趣的人都能夠分享,是一個重大的任務,並非任何個人或民間組織有能力承擔,事實上,香港電影文化是屬於香港的,這個責任,理應由政府或一個公共機構來擔當。

9.8.07

最新出版

《香港影片大全第六卷》 (1965 – 1969)
編輯: 郭靜寧
出版: 香港電影資料館

作者: 徐雪

等了兩年,涵蓋上世紀六十年代後半部分的《香港影片大全第六卷》(1965 – 1969)終於出版。將六十年代的香港影片大全分成兩卷,理由很簡單:六十年代的香港電影不但內容繁富多彩、百花齊放,同時也十分多產,實在無法盡一卷的篇幅囊括如此豐富的資料。

從65到69年,短短的五年間,香港電影業其實經歷了許多轉變,最為人熟悉的,自然是粵語片的衰落。由於海外市場萎縮,加上邵氏人強馬壯,當年雖有青春偶像陳寶珠、蕭芳芳風靡萬千影迷,粵語片最終還是回天乏術,於1971年甚至完全停產。

此消即彼長,財雄勢大的邵氏,以彩色製作的黃梅調、武打片吸引觀眾。為了保持新鮮感與跟時代同步,聘用了多位日籍導演,泡製了一系列充滿都會時代氣息的青春愛情片與間諜懸疑片,將「娛樂至上」的觀念充分發揮,以至連說粵語的觀眾,也大量被國語片搶走。

左派電影公司向來有不少優秀的出品,但是文化大革命爆發,創作嚴重受到限制,等於無法拍片,一些影人如夏夢等,選擇移民他鄉,另一些則投奔自由,將目光轉向台灣市場。

另一方面,六十年代初李翰祥往台灣組織國聯公司後,刺激了台灣國語影業,製作了不少在香港叫好又叫座的影片,吸引更多影人往台灣發展,從此香港與台灣兩地的影業,關係更加密切。

六十年代中後期的香港電影業,長話短說,大致如此。書中由研究組主任黃愛玲及影片大全編輯郭靜寧序言及前言,對這個年代的香港電影有更詳盡的闡述,在此不多贅。

兩年來多位研究員,包括已故的余慕雲先生,為這本大全遍翻多份舊報紙、雜誌和相關資料,加上撰稿員精心推敲,編輯仔細審訂,方能面世,雖說是一本工具書,閒來翻閱,也會在其中發現許多有趣的小資料。不管是一本正經的做研究,還是粉絲式的熱情,影片大全提供了一個機會,讓人重新認識一點一滴累積而來的本土電影文化。

影片大全:

目錄

序言 (黃愛玲)

前言 (郭靜寧)


FAQ 1

整理:世怡

為甚麼需要電影資料館?資料館的工作是甚麼?跟博物館有甚麼異同?

香港電影自二十世紀初萌芽,戰後復元,五、六十年代以降踏進黃金時期,七十至九十年代漸而蜚聲國際,過往上萬部的出品,實在是香港莫大的文化遺產。然而,直到七十年代中香港國際電影節著手籌辦香港電影回顧,困難重重,大家才驚覺電影拷貝和相關資料保存的重要性,大力呼籲成立香港電影資料館,搶救僅存所有。呼籲二十年,卒於九十年代初成立籌劃辦事處,2001年開館,開放提供服務。

電影資料館保存和收復影片拷貝,搜羅相關的任何資料,包括影片的錄影帶、LD、DVD、VCD、劇照、海報、特刊、報章廣告和報導等等。搜集回來的資料,會加以整理,輸入電腦系統供檢索,俾能進行研究、出版,舉行放映及展覽。

資料館的成立,首重保存影片,以免愈加散佚,而史料的徵集和整理工作浩翰,不可能徒賴民間難苦經營。至於收藏相關實物,則有待電影博物館進行。

資料館和博物館同樣有搜集、修復、編目等方面的功能。可是,有別於一般的博物館,香港電影資料館特設資源中心,讓學者以及任何有興趣的人士到來瀏覽館藏,推動研究;館中展廳只敷作小型展覽,與專題放映相互配合。至於博物館,則以收藏和展出實物為主,藏品較以文獻為主的資料館範圍有別,作用亦與資料館迴異,博物館往往主力透過籌辦常設以及特備展覽及有關活動,去推動文化。

現時香港沒有電影博物館,將來有電影或影像博物館的話,兩者勢必分擔不同的角色和任務,讓香港電影文化承傳下去。

2.8.07

關注香港電影資料館的前途

作者:盛安琪

從1995年以學生身份首次踏足香港電影資料館的籌備辦事處,到今天在資料館擔任全職工作都已經第七個年頭,我可以說親身見證了資料館的成長,對她有份難以名狀的深厚感情。今年五月,得知政府擬就公營博物館的管理模式進行改革,而此舉將對香港電影資料館的未來有著深遠的影響,故作為資料館的一員,我和我的同事都對這次的改革報告深表關注。

為了讓各界對這次事件的發展先有個初步的了解,我特別將有關的時間表和報告書的內容概要地表述如下:

2002年

- 康文署委託顧問公司研究公共博物館未來的管理模式

2003年

- 有關的顧問報告完成,當中建議設立「博物館管理委員會」的法定組織

2004年11月

- 民政局成立博物館委員會,並就博物館管治模式進行研究

2007年5月

- 委員會完成研究報告,並提交民政事務局局長
- 委員會舉行首次的員工諮詢會,會上簡單講解報告的內容
- 局方迅速地公佈「原則上接納委員會在報告內提出的建議」

2007年6月

- 委員會再次舉行員工諮詢會,公告建議獲局方原則上接納,並於日內會提交立法會討論;同時又「象徵式」地聽取了部份員工的意見

- 「博物館委員會建議報告」提交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作討論

博物館委員會的建議報告共涵蓋六個課題,包括:
1. 公共博物館服務發展策略
2. 提升服務表現及入場率
3. 民間參與和夥伴關係
4. 公共博物館經費
5. 公共博物館的管治模式
6. 公共博物館的員工發展

報告書內,最引起大家關注的應是管治模式改革的部份。當中,委員會建議三年內成立一個法定博物館管理委員會,接手管理和營運公共博物館。而管治架構則建議分成兩層,包括一個法定博物館管理委員會和數個管理特定博物館群的小組委員會。

有感這份報告書內,存有太多含糊和空白的部份。同時,局方在未有好好正視「博物館」和「資料館」在功能和性質等各方面的分別前,便擬輕率地將兩者日後的管理和發展模式集中討論、處理,都教我們一班在資料館工作的員工感到徬徨和焦慮。因此,透過這個「部落格」,我們希望提供世界各地資料館的管理和結構模式,供各位作參考,並從而讓大家多了解「資料館」在功能和運作上跟博物館有甚麼不同。

此外,我們亦期望透過這個平台,跟來自文化界、電影界、學術界,及所有關心資料館未來發展的人士,一起分析、討論「香港電影資料館」:(1)若維持原狀,繼續由政府營辦;或(2)在法定博物館管理委員會下成立「香港電影資料館小組委員會」;甚至(3)參考博物館的管治模式,成立一個法定的香港電影資料館管理委員會等不同的建議方案時,將可能產生什麼樣的利與弊。從而,嘗試去歸納一套較為完整、具體,又能配合香港社會環境,切合大多數人願望的管理、結構藍圖,提交予局方作參考。